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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限价房新政解困“夹心层” |
| 2008-02-28 文章来源: 文章作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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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8日,《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家庭收入、住房和资产准入标准的通知》开始在北京市建委网站上公示。根据文件精神,被誉为“夹心层”的中等收入家庭,将成为限价房政策的主要受益对象。
【新规要点】 再上市须交纳35%收益金 3人及以下家庭购买标准定在年收入8.8万元及以下,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,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。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。确需转让的,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。限价房5年后可上市,但需交纳35%的收益金。公示时间至2月29日,广泛征求意见后颁布施行。
【市场影响】 缓解观望市场升温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副总经理宫萍认为,因受到前段时间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沿海城市房产市场骤冷的影响,从去年12月起市场开始呈现观望态势,并一直持续到今年春节期间。“观望的一个重要原因,就是来自对两限房具体实施细则和购买群体要求的等待。一旦政策明朗,那些不在受益范围内的购房者就将停止观望。需求的释放和节后市场回暖将共同促使今春市场升温。” 减缓房价上涨速度 中大恒基不动产营销总经理赵晨明认为,限价房的新政出台为购房人传递了一个信号,即政府已将中等收入群体纳入了保障范围,并会在今后逐步加大针对中等收入群体的限价房供应。新政为购房人带来了希望的曙光,加重其观望心态,商品房需求在政策消化期内很难回升,需求的减少将会减缓京城房价的上扬速度。 另外,赵晨明表示,此次出台的新规尚有一些难点有待明确和完善。例如,如何计算申购家庭收入中非工资收入;家庭总资产净值中的房产如何评估,谁来评估;轮候期内申购家庭收入、住房或资产情况由哪个部门来监督;购买限价房后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改变如何处理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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